服务承诺

根据机械工业部[1995]1号文《关于加强企业质量工作,开创机械工业质量工作新局面的通知》精神,为了提高机床产品质量,加强售后服务,切实履行“为用户服务,对用户负责,让用户满意”的宗旨,我们向广大用户提出以下质量保证声明,自声明之日起,对出厂的机床产品保证做到:

  • 出厂的产品达到优质、可靠,做到在厂内消除早期故障。

  • 产品自调试合格之日起,质量保修期12个月。

  • 免费提供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并协助解决工艺中较为困难的事宜。

  • 产品在用户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在接到用户通知后,48小时内做出答复,或派出服务人员,并做到故障不排除维修人员不撤离现场。

  • 在产品保修期内,确属产品质量问题,维修人员到达现场10天如不能排除故障,从第11天开始每小时赔偿30元(每天按8小时计算),再经两周修理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不合格产品包退包换。

  • 重型锻压设备和定制锻造设备,严格实行用户监造和厂内验收制度。

  • 企业对出厂的产品,保证提供维修备件,并按用户要求做好维修服务。